據美國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一名在圣地亞哥大學讀書的20歲中國留學生被警方發(fā)現(xiàn)非法打工,于10月5日在洛杉磯機場被押送上飛機離境。
10月3日(周三),該留學生正開車返回洛杉磯,經過5號公路檢查站的時候,遇到了臨檢。
檢查站官員循例詢問她的身份,但由于她當時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明,所以被官員要求進一步檢查。對方查看了她的手機,而在看微信的時候,發(fā)現(xiàn)了這名學生與母親的一段對話。
對話內容是她的母親叫她不要在圣地亞哥打工了,而是到洛杉磯來打工。剛好在現(xiàn)場有一名懂中文的官員,于是就質問她這段聊天記錄的緣由,問她是否在打工。
聊天記錄一清二楚擺在眼前,于是這名學生就承認了自己在打工,隨后官員認定她非法打工,并進行了當場抓捕。
官員表示,因為涉及到在F-1簽證期間非法打工,她只有兩個選擇,要么被遞解出境,要么被關入移民局監(jiān)獄。這位學生擔心監(jiān)獄里可能發(fā)生不好的事,于是選擇遞解。在10月5日這一天,被押上了回國的飛機,五年之內不得入境美國。
非法打工這個空子不能鉆
未經移民局允許之下,任何以勞動力或者精神付出來換取任何形式報酬的行為,都被移民局認為是非法工作。
那么到在美國,到底能不能打工、如果能的話要怎樣打工?
首先需要肯定的是,持有F-1簽證的留學生是可以合法打工的,包括校內和校外兩種途徑。
對于廣大在校國際生來說,只有在校內合法工作才不需要經過移民局審批通過;而任何形式的校外工作都需要取得OPT或CPT的方式,并且符合相關條例。若移民局認定你存在“非法打工”的嫌疑,那么遭到遣返的可能性也極大。
校內打工有很多選擇
對比校外打工,剛到美國的留學生選在在校內打工是最好的選擇。剛出國,對于所在城市欠缺了解,而且對于在“村”里上學的小伙伴尚未買車考駕照,可能校外打工多有不便。選擇在校內做兼職一來可以熟悉校園環(huán)境,打工過程中鍛煉口語。二來說不定還能交到新朋友。
留學生在校園內打工,每周不可超過20小時(寒暑假時可以全職工作,即每周不超過40個小時)。除了在餐廳工作外還可以做校園內書店(bookstore)店員,學生事務員,圖書館管理員以及在國際留學生辦公室兼職。
當然,做這些工作的基本前提是能夠按時上課,不會影響學習。求職信息大都是貼在校內的布告欄上。有些不允許剛到美國不足9個月的留學生去校外打工。
在校內打工必要申請社會安全碼(social security number),也就是大家口中的SSN,因為要領薪水,這個必須要有。不過早申請也好,否則以后找實習的時候再申還要等它下來才能開始工作,一勞永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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